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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延迟到账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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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0 16: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属于固废回收行业,具有资质并且进入了环保基金补助名单,也通过检查与审计得到确认核定了应得的政府补助金额。

但现在政府补助到帐期存在两年左右延迟,例如18年产生的补贴20年才能到账,拿到的是16年产生的补贴,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做会计处理?在18年生产应得补贴已得到核准情况下这笔延迟交付的资金应该如何体现?我查到的事根据17年5月的新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政府补贴应该计入营业利润下的其他收益或者冲减相关成本,企业财报目前是把所有政府应给予的补贴挂在其他应收款下面。
发表于 2018-8-1 21: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第四条“政府补助的计量”规定:“根据本准则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补助,通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等,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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