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出资问题构成障碍的是:
A 2007年5月国有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资作价600万出资,未办理手续,2009年3月公司将土地卖给出资股东700万
B 2007年5月某股东以专利技术出资1000万,该技术并非企业所需,一直未使用,后来计提减值准备800万,最后2009年3月以100万卖掉了
C 2007年5月某股东以存货出资1000万,后来市场价格下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400万 D甲公司2007年6月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乙以对第三方债权600万元出资,其余股东为货币出资,2009年3月上述债权全部收回,甲公司2011年首发。 答案:AB应该不行,C应该可以。D应该可以吧,不知道首发这块有什么影响,2年内出资,货币资金占比30%以上。 请问D是否可以 法条分析 出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F27)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保险合同的保险金能够可以作为出资,不能,因为保险金只有在出险的情况下才能得到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知识产权出资最高可占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