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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6086|回复: 6

[已解决]实控人转让间接持有股份是佛需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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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5 15: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控人持有上市公司60%左右上市公司股份,合伙平台持有上市公司6%左右股份,实控人是合伙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合伙平台40%左右份额,实控人拟将合伙平台10%左右份额给公司高管、员工或其他外人,这种情形需要公告,烦请各位前辈指教
最佳答案
2018-10-20 21:02:58
看起来非常简单的事情,但是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件。
1、这是个实控作为GP的持股平台。
2、受让者是高管和关键人员。
3、定价、股份支付需要复杂的程序。
4、必须公告且内容至少包含了上述提及的部分。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5 20:50: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8-10-15 17:58
需要公告。

有哪项具体制度规定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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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6 16: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等同于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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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0 21: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看起来非常简单的事情,但是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件。
1、这是个实控作为GP的持股平台。
2、受让者是高管和关键人员。
3、定价、股份支付需要复杂的程序。
4、必须公告且内容至少包含了上述提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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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3 07: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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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9-8-15 16: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让的股份估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应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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