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 上交所根据该规定制定了配套业务规则,以保障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以下简称沪伦通)业务顺利实施。相关业务规则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包括“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上市预审核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沪伦通业务旨在推动中英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本次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涉及发行、上市、交易、跨境转换、持续监管等诸多环节,以及境内、境外不同市场主体,带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上述规则的英文版将于下周初于本所英文网站刊登)。下一步,上交所将根据市场各方意见,对沪伦通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后正式向市场发布。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