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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制的过程
整个招股书对于新机股份的资产来源,日升数控的资产来源均为进行详细描述,事实上发行人主要资产来源是新机股份,而新机股份的资产来源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来,针对这一过程,发行人未作叙述。
2、 对于设备制造商的代工和贴牌的疑问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公司首先通常由技术部根据用户要求进行产品开发和规划设计,再由生产部编制功能部件及标准件的采购,下达非标核心部件(含外协)的生产加工计划,公司机加工部门对核心部件进行加工制造,质量部对所有自制件和外购件进行检验,在装配现场进行部件的分装和部装,然后完成产品的总装。在经过空运转、检测、调试、工作试验等程序后,最终生产出成品。
在这种生产模式下,是否存在主要的技术和涉及有客户提供,我们因此具有代工和贴牌的异议?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产品均使用自己的商标并标明生产厂家,不存在为其他公司贴牌或代工生产的情形。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为其他公司贴牌或者代工生产的情形。
3、 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包括自制件和外购件。其中,自制件大致分为铸件和钣金件,主要包括床身、拖板、工件箱、主轴箱、动柱、立柱、门桥、工作台等非标准核心部件;外购件主要是指功能配套件和标准件,大致分为数控系统和传动件,如PLC 模块、伺服电机、导轨、丝杠、转台、铣头以及液压元件、润滑元件、气动元件、轴承等。自制件的大部分或前端加工工序需要通过外协解决。
公司的核心技术能力到底如何很难把握,数控系统和传动件对于机床来说至关重要,公司主要外购,而非标的铸件等主要是外观设计,并不核心,公司仍有大部分外协,对于公司来说,核心技术把握不够。从成本构成看,90%以上是材料费用,可见公司基本依靠组装。
4、 实际控制人问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反而不是董事长,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另外,据报道实际控制人原先由于新机股份的担保问题遭到起诉,同时其名下的日升轴承设备制造厂更由于出资和年检问题被吊销。可谓底子不干净。
5、 和轴研科技以及新机股份之间的关系
董事王玉金曾任轴研科技(上市公司)董事,目前仍为轴研科技的职工;独立董事罗继伟曾任轴研科技的董事长,轴研科技为公司的前十大客户之一。关注其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虚假销售问题。另外,张圣翠为王玉金的弟妹,两人在2007年发起股份公司时入股,合计占有公司17%的股份。王为上财的教师,和公司没有任何业务或者行业的关系,代持的可能性更大。尽管王玉金的股份不超过5%,但是如果存在代持,那么就有回避关联交易的可能性。
公司和新机股份之间的关系也同样错综复杂。公司的主要技术,人员资产均来自新机股份,但是均是以账面价值进行收购。
6、 销售收款的政策不一致
1) 在财务分析部分指出:公司产品的销售结算方式一般是在合同签订后预收客户30%定金,设备验收合格后收取剩余货款,留有尾款的在质保期到期后收回;对于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老客户及资信状况较好的客户,公司采取了适当延长信用期的销售策略,一般在设备验收合格后收款70%左右,剩余约20%在6 个月内付清、10%左右在质保期到期后收回。
2) 在销售部分指出:内销中,对于大部分客户签订合同后预付30%货款,发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直接出口收取货款一般采取先收合同总金额的30%以后合同生效,发货前10 天客户要付清合同金额的70%余款。大多数合同约定外贸公司在发行人发货前付清合同总价款的余款,小部分合同可能留有少量的质保金。少数客户同意一个月的付款期。
两者描述存在较大区别,招股书中表明内销占觉得部分,因此应收款的合理性也无从验证。
7、存货比例过大
发行人解释为生产周期较长,交货需要验收,产出到收入确认之间存在一定的间隔。但是对于原材料可以解释,但是对于6000多万的产成品,周转率约为3.5次,周转期为近4个月,原因可能更加偏重于发行人给出的市场下滑的原因。制造周期如此职场,市场下滑明显,公司的存货却没有计提任何减值准备,风险较大。
个人觉得,被否的原因可能存在于1)公司和轴研科技,以及新机股份之间的关系不清晰,尤其是关联方的回避,可能存在代持,特别是轴研股份还是上市公司;而公司资产来源于新机股份,而新机股份来源于国有资产,最终的国有资产转移没有履行相应的手续,被发行人转了几道弯回避了;2)业务上核心技术的不突出,主要依靠组装,公司自我把握的技术较少,而在于下游,对于品牌和销售渠道的把握不够强,这样公司业务存在缺陷;3)就是财务数据,这一点我认为问题倒也不大,毕竟利润已经有了6000多万的规模,主要是结合业务模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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