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7350|回复: 4

IPO申报基准日是否可以在股改完成日之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9 15: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IPO为背景,发行人报告期最后一期是否可以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是否有案例?(申报时必然已经股改完成,股份公司成立)
最佳答案
1 
发表于 2018-12-10 11: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3年以上才能申请IPO(主板有国务院特批的案例)。如果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所以你的案例如果成立时间满足上述要求,从法规理解上面来说没有问题,但从实操来说有一定难度,建议还是增加一期股份公司成立后的数据。
有一个案例你可以参考一下:
【药明康德】2017年3月1日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数据用的是331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11 14: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不可以。因为改制前后公司的名称会有变化,如果报告期在改制前,那就是有限公司。证监会好像没有专门的规定,但是可以参考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的要求,“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15 18: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答案:不可以。
二、主要原因:
1、IPO申报中涉及到的承诺、测算等大量法律事项、财务事项涉及的数据,均需要按照最后一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等数据为依据。如果报告期最后一期没有股改,就只有股权数,没有股份数等数据作为依据,无法陈述相关事项。
2、股改后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与股改前有限公司时期可能会有调整和变动,如果该项基础数据处于不确定,无法形成完整的报告期基础数据。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28 08: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都为正解,楼主综合下:还有股改与申报时间必定要间隔半年以上。
回复 0 1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1 19:05 , Processed in 0.266483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