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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联自然人必须要披露?还是等到发生关联交易才披露?或者只是要公司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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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5: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2-6-5 19:56 编辑

请教下,关联自然人必须要披露吗?还是等到发生关联交易的时候才披露?或者只是要公司备案即可吗?

有没有相关的法文??

谢谢啦
发表于 2012-6-5 18: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联自然人至少要披露到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的关联方如果不存在关联交易则可以不披露,但是,作为中介机构需要对其他关联方进行核查,并在工作底稿中准备相关资料。

点评

和我们的原则是一样的……  发表于 2012-6-5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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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0: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联方遵循完整性原则,但实务中鉴于关联方范围的宽泛,至少要把法规明确列举的披露出来;关联交易,重要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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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规定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应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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