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209|回复: 3

中方以所持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是否需要合营各方同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6 23: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中外合资企业中甲、  乙、 丙系中方,丁系港方。

现甲欲以所持此企业51%的股权同丙方另行成立一个内资有限公司,请问甲方是否需要征得乙和丁的同意?

有没有同学做过这样的案子?

谢谢诸位,欢迎一起讨论。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10: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问题很弱智?没有同学愿意讨论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6-7 12: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未有明确相反规定的情形下,股权出资应受有关股权转让的规定的规制,我认为目前需要征得乙和丁的同意,并取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
3、参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以境内股权出资办理验资询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要求的审核材料包括:3.用作出资的股权所属企业关于股东变更的董事会决议;4. 同意以股权出资的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4、商务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的问题,没有明确涉及。

以上,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7 13: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需要同意,股权出资实际就是股权转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8 11:44 , Processed in 0.661104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