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623|回复: 3

关于非公开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3-26 17: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办法》和《细则》规定非公开发行最后认购获得股份的投资者不超过10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否受此约束?个人理解不受约束。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3-26 18: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要求不超过10名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谓的定向发行股份,讲的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而特定对象用以认购股份的对价是现金抑或资产而在所不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7 07: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09-3-27 09: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概念来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确实属于定向增发,也似乎受《办法》约束,但很明显《办法》和《细则》制定时并未过多考虑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这一行为,于是随后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专门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出规范。我觉得从制定规范本意来讲,没有必要限制10人。当然只是推测,有没有做过类似项目的仁兄给个明确说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5 20:37 , Processed in 0.321193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