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增发设持股平台时,可以以低于VC的入股价出资么? 答:通常会远低于VC的入股价出资价格,比如VC以20块/股进来,员工持股平台可以以最低价1元/股认购新股(这样差额19元/股对于员工来说,激励强度就够大,原股东也不用稀释太多;站在员工的角度去想想)。工商认可的,只是差额太大会需要补税。 问题二:如果可以认可低于VC价的实股登记(期权池对应股份),那么这个原股东对该部分股权的增资价,是不是应该基本确定在日后,打算让员工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价格(不含劳动报酬)?
答:不知道你前面是不是还没有理解,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即期权池)认购公司新增发的股权后,不用实缴,等激励对象行权了,激励对象进入员工持股平台交钱,员工持股平台再向公司实缴即可,同样,员工要离职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通常为有限合伙企业)变更就行了。 问题三:如果原股东增发,并且在持股平台亲自代持的期权股分,最后没发出去的话。 答:如果员工持股平台最后都没人行权(即员工持股平台没有向公司实缴),如果公司此时挺有价值,让原股东按照一个名义价格如1块钱的总价把股权收回来就行了。至于未实缴的问题也就不是大问题了,若公司不上市,也没啥关系,若要上市,在股改时也可以解决该问题。 问题四:我感觉用增资的方法,真挺复杂的。 答:增资跟老股转让都能达到股权激励的目的,都不会稀释本轮VC在本轮内股权占比,只是注册资本数额会发生变化,但因为VC通常会溢价很多倍数进来的,其实也没啥影响,都是投资多少钱,占投后多少股权比例。 比如:创始人可以跟A轮VC商量,本轮内的员工股,我出,从我手里转让股份给他们,不用你掏。——这个不管是增资还是老股转让,对VC来讲,只要在他进来之前完成就行了,对VC影响不大。 但以后各轮的激励股,咱俩得一起出,你也得转让该你出的部分。 这样不行么? 为什么大家都不用这种方法呢? 我没想明白。——要是股东不配合呢?尤其是当公司的发展未达预期时,本来VC心中就来气了,还让VC再稀释股权?所以通常是要求在早期就把期权池留足,比如A轮。等到C轮,期权池用完了,这个时候企业估值也很高了,再做新一轮股权激励,大家也能接受,尤其是早期的VC。 很多方案,从操作来说,区别并不大,但是从投资人的角度,公司预留了一个期权池(员工持股平台)跟公司没有期权池,仅公司原股东承诺老股转让,两者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