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20-06-24 来源:证监会
为进一步落实《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推动新三板改革相关配套规则尽快落地,证监会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基础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季度报告》(以下统称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制定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主要坚持以下原则:[size=+0]一是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三个层次之间的信息披露要求呈梯度化,依次降低;[size=+0]二是注重层次内部规则衔接,中期报告披露要求低于年度报告,高于季度报告;[size=+0]三[size=+0]是以现有新三板监管规则为基础,借鉴上市公司制度理念,充分体现挂牌公司特点。 欢迎社会各界对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作进一步修改,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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