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随着时间的流驶,不但一切风平浪静,反而迎来鹏城所与国富浩华所在做大做强名义下的堂而皇之地合并。
从胜景山河到绿大地,再到紫鑫药业、新大地, 无论是IPO,还是上市公司年报日常审计,注册会计师违反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丑闻接连爆发。 近日,深陷绿大地IPO造假丑闻漩涡中心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鹏城所),在没有收到监管部门任何处罚的情况下,突然宣布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国富浩华所)合并,引发了业内对其合并原因的广泛猜测,更激起了业界对涉嫌违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调查、严惩的强烈声浪。 早在一个月前,就有笔名为大鹏的专业人士在中国会计师视野CPA之声论坛上发文呼吁,“为维护行业声誉, 建议注协迅速对新大地会计师进行调查”。 自那时起,不少业内人士都在期待处罚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轰然落下、以儆效尤。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但一切风平浪静,反而迎来鹏城所与国富浩华所在做大做强名义下的堂而皇之地合并。 鹏城所的这一结局超乎了所有业内人士的预料,因为此前,外界一直风传因承担绿大地造假责任,鹏城所将要撤销解散,而在鹏城所去留命运最终尘埃落定之前,有关其解散的传闻也经历了外界报道、鹏城所严正澄清的一波三折。 令业内人士难以沉默的不是鹏城所的罪与罚,而是新大地IPO因造假上市资格被取消,上述笔名大鹏的会计业内人士在在中国会计师视野CPA之声论坛上呼吁,“ 新大地被各主流媒体曝光涉嫌造假上市,被质疑对象中涉及注册会计师,而且是本土所中的佼佼者立信和大华,相关问题涉及独立性和执业质量问题,这是关系到行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建议注协迅速对相关会计师展开调查,弄清事实真相,分清责任,及时处理:该处罚就处罚,该澄清就澄清 ”,“一味沉默只会降低公众对行业的信任,只会让行业的声誉受到伤害”。 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但那些深陷丑闻、涉嫌严重违反审计准则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却没在沉默中死亡,而是在沉默中继续享受着偷着数钱的快乐好时光。 鹏城所往事 了,后面的路自然就会有更多的甜”,上市公司客户数量在100家基础上还没来得及多增添一家,鹏城所便在被解散撤销的怀疑声中断然与国富浩华所合并。 在鹏城所撤销资格、解散传闻风起之初,记者曾与鹏城所的一个合伙人就传闻进行交流,当时那位合伙人向记者表示,“未必会解散吧,早在2008年的时候,我们就曾被外界认为肯定不行了,没想到一口气缓过来后,鹏城所做得越来越大。” 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08]27号文件显示,鹏城所注册会计师张兵舫、陈艳在审计金荔科技2002年度、2003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未全面遵循审计准则、依照规定工作程序出具审计报告,致使出具的2002年和2003年审计报告含有虚假内容,在金荔科技衡阳总部和广州分公司多项购货合同和销货合同载明运费由金荔科技承担的情况下,未收集货物运输单据相关审计证据,未进一步核实金荔科技购销业务,导致未发现金荔科技虚构购销业务,出具了含有虚假内容的审计报告。在200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获取发票和合同相关审计证据,导致未发现金荔科技虚构应付广东农科所树苗款555万元的行为,出具了含有虚假内容的审计报告…… 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鹏城所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张兵舫、陈艳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然而造化弄人,就在所有人认为鹏城所将从此一蹶不振之时,鹏城所却在2011年成了拥有100家上市公司客户的大所。 事实上,鹏城所已经是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常客。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0】9号文件显示:对鹏程所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鹏城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被罚原因为,聚友网络2001-2004年虚构现金收入6268万元,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对外担保,鹏城所未按规定执行函证程序,未按规定执行收入确认程序。 2011年3月21日,深圳证监局责令鹏城所整改,“责令改正:(一)对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进行认真自查,健全各项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采取措施确保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健全审计工作程序,完善监控措施,确保执业质量。(二)安排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认真执业,确保审计执业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三)立即向全所执业人员进行通报,并召开全体合伙人专题会议对该项目负有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及审计执业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鹏城所被责令整改的原因是,“1、对审计风险评估不到位,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充分,未能审计发现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和财务报告存在的重大错报。2、《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结论与事实不符。3、未对原材料进行减值测试。” 业内人士猜测,深圳证监局对鹏城所发出整改令可能与绿大地IPO财务造假东窗事发有关。 可是, 原鹏城所所长饶永在8月2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怒斥“散伙”传言,高调声称绿大地案已结案,鹏城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配合调查的两位员工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现在已经回到了工作岗位。至今,鹏城所没有收到证监会因绿大地而下发的任何处罚文件或处罚通 “1998年,深圳33家事务所状告我们所、2005年及2011年经历了客户涉嫌欺诈上市事件的挑战等等,鹏城人不气馁、不放弃,而是锲而不舍地坚持下来,战胜了困难。”在2011年7月19日中午深圳某酒楼举行“鹏城所上市公司客户超百家”庆祝活动会上,鹏城所所长饶永如此回顾往日发展的艰辛。 他还不无动情地说道,“相信鹏城所会有更灿烂的未来,上市公司客户一百家不是终点,而是鹏城所的起点,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我们充分相信,只要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在一百家上市公司客户的基础上,会有二百家、三百家上市客户……” 然而,鹏城所并没有像饶永预期的那样——“前面的路经历的艰苦多 知书;鹏城所是深圳从业人员最多、年业务量最大的会计事务所。与国富浩华合并,不是因为鹏城所“出了事办不下去了要找个东家接盘”,而是出于行业发展的需要、强强联合的需要。 耐人寻味的是,中注协《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显示,因在2010年度涉嫌违法违规,鹏城所评分被扣6.5分。 在7月20日发给上市公司客户的邮件中,鹏城所高调宣称,“2011年国家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王军到鹏城所调研,希望鹏城所能强强联合做大做强,为打造中国民族品牌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出贡献。鹏城所积极响应财政部的号召,与国富浩华所合并”,“合并后,对贵公司的服务团队不变、负责人不变,原来鹏城所可以做的继续做,原来鹏城所不能做的也可以做,如审计H股资格等,工作效率与原来鹏城所一样并会大大提高,同时会提供更全面的、更高水平的增值服务。” 尘封的监管利剑 然而,业内人士对鹏城所与国富浩华所合并确有着不同的看法。 一位名叫“马甲甲”的人士在CPA之声论坛里发帖评论,“各取所长,鹏城所名字消失了,但是平台更大后,胆子更壮了。” 十年前,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文批复,吊销中天勤、华伦、中联信、深圳同人以及深圳华鹏五家会计师事务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证券许可证。 此后,监管部门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再也没有吊销机构及注册会计师许可证之类的严厉处罚措施祭出。 2011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在湖南长沙召开 2011年会计监管工作会议,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曾明确表示,要坚决查处会计、审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单查处一单,绝不姑息。 正是监管部门上述严厉表态,令外界产生鹏城所因绿大地造假责任将被撤销许可证的遐想,时至今日,事实证明,有关鹏城所干不下去、解散传闻的确如饶永所说的是谣言。 业内人士认为,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违规注册会计师应该予以严惩,不能以以罚代法,甚至是以一纸通报批评了事。不仅要处罚相关会计师,其所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实际控制人都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位合伙人建议,“如果签字会计师违规责任明确,那么由个人承担无限责任,如果责任无法明确切割,那么整个会计师事务所都要承担责任。这样处罚起来才比较合理且有力度。” 如果说,胜景山河、绿大地、紫鑫药业造假责任追究已成过眼烟云,那么,对新大地IPO造假事件相关责任人是否问责、如何问责又成了监管部门一个绕不过去的新问题。 新大地IPO造假事件的严重性在于,被业内视为本土所中佼佼者的立信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深陷其中,媒体质疑立信所涉及的独立性问题,大华所涉及的职业质量问题。 正如一位支持中注协对立信所、大华所展开调查的专业人士所言,“如果行业没有了声誉,行业的价值就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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