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1号——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考文本)》(以下简称《参考文本》)。持有人会议制度是《证券法》确立的债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核心机制。今年7月发布的《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进一步夯实了该项制度的司法保障。在此背景下,上交所立足问题导向,聚焦会议决策范围及权限模糊、决议实效性不足、程序灵活性欠缺等市场较为关注的情况,组织市场机构研究拟定了《参考文本》。《参考文本》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持有人会议机制运行,充分发挥持有人会议议事平台作用,提高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实效,促进债券市场存续期管理机制转型升级。
《参考文本》旨在引导市场主体明确约定持有人会议的议事规则与程序,促进形成行之有效的市场内生治理约束机制。《参考文本》全文共七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持有人会议审议持有人共同权益有关重大事项的定位,进一步细化约定持有人会议的具体权限范围。二是重视议案的可行性与针对性,鼓励拟审议事项相关主体充分沟通,强化召集人牵头协调作用,促进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有效落实。三是优化会议表决机制,鼓励债券持有人积极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建立一般事项与重大事项的差异化表决机制,平衡好持有人个体权益保障与整体维权效率间的关系。四是规范细化会议召开程序,明确会议变更、取消、紧急或简化召开会议的程序要求,切实提高持有人会议议事效率。
践行投资者权益保护是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初心和使命。上交所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动丰富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处置工具。下一步,上交所将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方式,促进《参考文本》相关精神的有效落实。同时,继续深化债券市场注册制改革,抓紧制定相关配套规则,健全完善市场风险化解处置和存续期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