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018|回复: 2

运用子公司避税的合法合理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21 1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OTC项目,A公司在别的省份设立全资子公司B,B的注册地有税收优惠。A将产品以1元卖给B,B以2元卖给代理商,利润1元以回扣方式给代理商(1元为该产品的合理价格)。问题:
1.这算合理避税么?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2.是否存在被A注册地税务机关追缴税收的风险?如果追缴,可能的追缴理由是什么?

发表于 2012-8-21 12: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税局会对转移定价进行调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23 17: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看与当地税务机会的态度,另外需要证明你的定价是合理定价可按市场定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4 09:35 , Processed in 0.244133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