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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A股退市新规出炉,助力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2020年12月14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退市新规及配套制度征求意见稿。
此次系列新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科创板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成果,主要从优化四大类强制退市指标、简化退市流程、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等三个方面对现行A股退市规则体系进行了改革。总的来看,退市制度改革后市场出清力度有望加强,退市效率将有显著的提高,从而强化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另外,改革后不同板块的退市制度将更好地统一,也为未来主板和中小板实施注册制提供更好的过渡。
完善四大类退市标准,退市监管更加精准和严格退市新规充分借鉴注册制改革经验,对四大类退市标准进行了完善。例如,财务类退市标准方面,将科创板和创业板现行的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的组合指标引入主板和中小板,企业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才会触发退市风险警示。收入和利润的组合指标有利于避免单一类型指标下对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判断的“一刀切”,同时通过对营业收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的严格认定,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各类“财技”规避退市,从而更精准的定位和打击壳公司。
而此次新规通过财务类指标和审计意见类型指标的交叉适用,有效的压缩了上市公司规避退市的操作空间,体现了退市监管更趋严格。规范类退市标准方面,增加了“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相关退市指标,并强调在风险警示及退市全流程中,同样要有持续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这体现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交易类退市标准方面,主板和中小板同样引入3亿元市值的指标,从而更好地识别出市场投资价值低的公司。另外,退市新规在重大违法类标准中,明确了财务造假退市的量化判定指标,使该标准可执行性更强。
退市流程显著简化,退市效率有望大幅提升退市程序上,本次新规主要在3个方面进行了改革:第一,主板和中小板同样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同时明确上市公司1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即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连续2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即被终止上市。这简化了退市流程,也有利于退市执行效率;第二,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至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同时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优化后的退市整理期机制,提高了定价效率,缩短了退市流程,同时保障了投资者的退出权利。第三,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这也有利于缩短退市停牌时间,并有助于在退市决定作出前通过充分交易释放风险。总而言之,退市新规针对退市程序作出的优化,在提高退市效率和保障投资者退出方面实现了更好的平衡。
风险提示:政策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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