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办发〔2021〕38号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引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层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提高挂牌公司临时报告披露质量,便利投资者充分了解挂牌公司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调整业务指南》(以下简称《分层调整业务指南》)等业务规则要求,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分层调整临时公告模板,并对现行模板中涉及的分层调整信息进行优化,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7个层级调整相关临时公告模板,分别适用于挂牌公司披露可能触发降层情况(第88号)、可能触发降层进展情况(第89号)、可能触发降层情形解除情况(第90号)、触发降层情况(第91号)、触发降层进展情况(第92号)、收到降层决定(第93号)、层级调整情况(第94号),基本涵盖《分层调整业务指南》中规定的各类披露情形。 二、修订8个可能触发降层情形的临时公告模板,分别为挂牌公司业绩快报公告(第15号)、挂牌公司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第16号)、挂牌公司业绩预告(第17号)、挂牌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第18号)、挂牌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第19号)、挂牌公司或关联方收到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第29号)、挂牌公司关于公司定期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第46号)、主办券商关于挂牌公司风险事项提示性公告(第54号),调整层级调整相关表述。 修订后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以下简称《临时公告模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市场参与主体遵照执行,全国股转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临时公告格式模板》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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