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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于上市公司收购会计处理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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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3 14: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规定,大家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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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3 15: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本人的理解是,长期股权投资(即合并的成本)的初始计量是以被收购上市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享有权益比例的乘积来确定的,不知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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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9 18: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了再说,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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