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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事件: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新建、改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要求及措施,规范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点评如下:
根据 2019年 10月,司法部《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要求全国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特定项目应当采用隔震减震技术。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一般房屋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建筑应当采用隔震减震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不丧失建筑功能。国家鼓励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隔震减震技术,提高抗震性能。
此前,云南、山西、甘肃、山东、新疆、四川、海南、合肥等省市陆续对部分地区(主要是抗震设防烈度 8度及以上地区)的学校、医院等建筑物要求强制或优先使用减隔震技术。其中,云南、山西、甘肃对学校和医院为强制使用;山东对学校和三级医院为强制使用;新疆自 2016年起,具备条件的房屋、市政工程等建筑物强制使用;四川、海南对学校和医院为优先使用;合肥市对于重大医疗用建筑强制使用,学校优先使用。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草案)》实施后,强制性要求政策的覆盖范围从 287个上升到 1600个左右区县,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总数的 56%。根据震安科技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披露,如果《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能够颁布且相关条款无重大变化,公司预计强制性要求政策覆盖的高烈度设防地区(云南省为 7度以上、其他省份为 8度以上)范围将由原 5省 47市的 287个区县增加至 23省 126市的 648个区县,新增 18省 79市的 361个区县。另外,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政策落地后,强制性政策要求覆盖范围还将新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现行的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包括 24个地区和 11个城市,国土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 10%。我国 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区域属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代表性的区域有首都圈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武汉市、长沙市、重庆市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覆盖范围包括 1078个区县(部分区县与高烈度设防区有重叠,但重叠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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