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851|回复: 2

[保代攻略] 新《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 修改要点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0-22 14: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取消集合计划行政审批,改为事后由证券业协会备案管理。
2、扩大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和资产运用方式。
一,扩大投资范围。大集合投资范围增加了中期票据、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小集合允许投资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对于定向资产管理,允许投资者和证券公司自愿协商,合同约定投资范围。
二,扩大资产运用方式。(1)允许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参与融资融券交易;(2)允许集合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3)允许集合计划进行正回购;(4)提高自有资金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比重,允许自有资金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有条件参与或退出集合计划。
3、调整资产管理的相关投资限制。一,取消小集合和定向资产管理双10%的限制。二,豁免指数化集合计划的双10%及相关关联交易投资限制。
4、允许集合计划份额分级和有条件转让。一,允许对集合计划份额根据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分级。二,适当允许集合计划份额在投资者之间有条件转让。
5、删除《集合细则》“理财产品连续20个交易日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人民币应终止”规定。
6、允许证券公司自身办理登记结算业务,允许经证监会认可的证券公司为资产管理提供资产托管服务。
发表于 2013-6-14 12: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的不错,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7-6 15: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资产证券化,当前及未来的一个重要方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4 12:24 , Processed in 0.329581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