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4968|回复: 4

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税务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5 16: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一控制下(同一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是否可以按照出资额来转让?若按照出资额来转让,由于不属于。国税函〔2009〕285号中规定的“正当理由”,即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那么是否存在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的可能?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1-9 15: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同一控制,是不是转给自已呢?
如果是整体吸收合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免税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5 14: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体吸收合并中,不需要支付对价的股权转让,可以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参考国税2009年59号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shopwu 发表于 2012-11-9 15:34
既然同一控制,是不是转给自已呢?
如果是整体吸收合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免税的。

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6: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shopwu 发表于 2012-11-9 15:34
既然同一控制,是不是转给自已呢?
如果是整体吸收合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免税的。

非常感谢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9 11:36 , Processed in 0.239170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