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欣闻宁波港务局计划对所属业务资产进行整合,重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进一步谋求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以求发展壮大。我公司感谢贵局能够选择我们参与贵局的改制、上市,进而以此为契机与贵局在资本市场上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以我们的努力,光大我们共同的事业”,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于1996年3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以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的证券及相关业务为基础重组设立的、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控股的全国性大型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2001年内即将增资到30亿元)。 我司作为全国性的大型专业化证券公司,凭藉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以及专业化的项目人员队伍,证券发行承销业绩始终名列前茅,相继夺得1999年度承销业务综合排名第二名和2000年年度承销业务综合排名第三名的好成绩,得到业内人士和上市公司的高度认同,获得了一致好评。 公司改制、发行及上市的成功,应根据贵局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理运作。本建议书将从这两个方面,初步分析确定贵局适用的改制模式及改制方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确定上市方案,提供明确的实施步骤(时间表),以供参考,并将就贵局在“关于宁波港准备发行A股的函”中所指出的问题作出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