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遇到改制方面的财务疑难问题,经咨询各方意见不一,特来求教各路神仙。情况如下:
甲国有企业拟对全资子公司乙国有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次性增资扩股,方式及相应资产情况如下: 一、以A房产进行增资。假设A房产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经评估价为8000万元; 二、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丙国有公司的49%股权进行增资。假设甲企业对丙公司初始投资成本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成本法核算),丙企业49%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为1500万,该49%股权经评估后价值为2000万。 三、以部分自有的非货币性资产与负债进行增资。假设涉及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5000万,经评估5500万;负债账面价值3000万,经评估3000万。 请问: (一) 对以A房产增资事项,甲企业与乙企业各自的帐务处理?理由是什么?另:乙企业如果以评估值作为房产入账依据,是否违法了历史成本原则,是否违反了证监会不允许评估调帐的问题? (二) 对以丙企业49%股权增资事项,甲企业与乙企业各自的帐务处理?理由是什么? (三) 对以资产与负债进行增资的事项,甲企业与乙企业各自的帐务处理?理由是什么? (四) 以上事项中哪些涉及到递延所得税的问题,如何确认? (五) 有否类似上市公司案例可以借鉴? 多谢高人指点,回答以上任何问题,有用回帖必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