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328|回复: 5

请教:关于企业材料申报后其中一家小投资机构股东出资人变更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0 00: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资公司A是某已申报材料拟上市公司B的小股东。
请问各位,如果A内部发生出资人变更(但并未改变实际控制人),这个变化并不会改变B公司股权结构的。证监会是否会因为考虑追溯B股东的股东发生变更而要求B公司撤会已申报材料?谢谢!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1-10 08: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定要撤回材料重新申报,我认为要如实补充披露:变更原因、价格、新进股东的背景(追溯到自然人股东)、与股份公司、董监高、中介等无关联等。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6 先锋币 +2 收起 理由
zybh2001 + 3 + 1
王洛水 + 3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10: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现在假设A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基金公司,是否也一样的只要求向证监会递送补充材料披露并保证新进股东的合法合规性就可以解决。您认为的情况是否有相关条款作为依据,或者也请教各位达人是否有相关案例佐证。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1-11 23: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一样的,可以在反馈意见中补充披露即可。没有明确规定,是窗口指导。另外如果是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基金公司股东变更要符合证监会关于基金公司股东变更的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4: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只要发行人的股东没变,就不用重新申报,但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的除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2 
发表于 2013-1-20 08: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反馈问过小股东的股东情况并要求在招股书中披露,则股东的股东变更,更新反馈和招股书即可。同时可能预审员会问一下变更原因。

如果项目组当成很大个事情给预审员解释,那反而麻烦,大家还以为有什么猫腻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8 21:26 , Processed in 0.223054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