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730|回复: 3

最近一年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能否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2-26 13: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似乎没有规定进行重组的主体资格要求,但如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第四十二条)或借壳上市(第十二条),是不是还要按照非公开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
2、如果是,那么上市公司的重大违法行为已经了结,能不能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目前有没有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而进行重组的先例呀。
发表于 2013-2-26 22: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好像真没有规定,现在有了:证监会公告[2012]33号
主动没有理由撤回的,3个月不得再次重组
内幕交易撤回的,12个月不得重组
因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叛决的,36个月不得再次重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8 13: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按照非公开发行的要求,是按照IPO的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3-1 12: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是否需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如果设计非公开,可能《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这样一款比较原则的规定(7)发行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不知道能否适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4 12:08 , Processed in 0.301181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