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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分析] 2010年真题:生产线的空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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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0 01: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选项A:空调设备应单独确定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很多人认为A错,个人觉得对。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有这样一段话:

    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比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企业由于安全或环保的要求购入设备等,虽然不能直接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有助于企业从其他相关资产的使用获得未来经济利益,也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最后一句话和前面飞机引擎放在一起讲,我理解是在举例说明安全或环保设备应该“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空调设备是否可以参照环保设备?

       从原理上看,空调和生产线的功能不一样,不直接带来经济利益,可分开购买、处置。是否应该分开确认固定资产?有没有以前做审计的同仁出来知道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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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0 01: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税法规定:(财税[2009]113号)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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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0 16: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题目本来出的就不明确。觉得还是按照准则来吧,权且认为出题人在考单独确认固定资产这个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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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8 21: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elfang 发表于 2013-6-20 01:58
税法规定:(财税[2009]113号)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 ...

可这个是会计啊……认为可以单独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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