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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超过200人的企业 新三板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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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10: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教

目前关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企业申请新三板有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

如何去确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身份呢?

谢谢!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10-15 13: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转让说明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持申请文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在提交申请文件前,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相关情况通知所有股东。
在3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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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16: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规定,是说在挂牌前人数就超过200人,要先去证监会申请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受证监会监管,应该是那个确认函之类的。然后就可以正常申请挂牌了。你找找,应该就在业务规则、细则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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