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4764|回复: 9

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27 17: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假设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方,大部分销售业务通过关联交易方操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属于公司的前五位的大客户,在信息披露时仅仅披露关联方的名字可否? 望大虾解答。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11-27 20: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仅披露名称可不行的,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9 10: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披露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的标的、金额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11-29 12: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披露关联方的名称、关联交易的类型、关联交易的金额,所占同种业务类型的比例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11-29 14: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分销售业务通过关联交易方操作”已经就是问题了,需要解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3 14: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行,要重点核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5 20: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还需要批露定价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5 23: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一般的前五大合同这样披露也不行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6 17: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 整体上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8 16: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得详细披露,还得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如果要是占发行人经营绝大部分就基本无解了,要是五大之一的话交易价格必须证明公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5 16:44 , Processed in 0.280142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