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监会并没有对发行审核体制进行修改,审核环节基本没有实质性的放权。未来还要不断修改以便向注册制靠拢。弟兄们,未来几年还将是政策动荡的几年; 2.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将持续盈利判断的责任转嫁给保荐机构(这点很无赖);另外加重了对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大家以后要步步惊心啊; 3. 强化信息披露,实行底稿抽查制度,对未来项目的承做和尽职调查工作有更加高的要求。建议各项目组深度总结和研究过往的实务经验和教训,总结一套更加严格和可行的工作方案;现场压力也会显著增加; 4. 在发行环节,明显要压低发行价,剔除不少于10%份额的最高报价,这可能给打新股带来机会,也可能对二级市场的市盈率造成冲击。结果如何与新股发行家数多少关系很大。 5. 如果审核效率有实质性提高的话,那么项目周期将会缩短,收费水平也会有所下降。 6. 引入存量发行,将会有助于改变超募冲动的情况,丰富发行的方案选择,也强化了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博弈。但是个人认为存量发行并不能改善高价发行的冲动。 7. 发行公司债只是一个安慰性政策,是为了缓解等待审核企业的资金需求。如果以后审核效率提高了,我想一般情况下企业也等得起,不会无缘无故发债。 8. 稳定股价的措施,个人认为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市场的终究要归市场,任何承诺都无法改变客观规律; 9. 证监会增加了网上发行部分,结合之前打压发行价的结论,意图应该是让利给股民。但是市值配售的话终究还是马太效应的实践:越有钱的越有机会赚钱; 10. 市值配售究竟是不是开倒车,我倒不好下判断。但是我个人认为证监会的初衷是让有能力的人来承担市场的风险,也相应能够享受压低发行价带来的一二级市场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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