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998|回复: 2

请教:扩容后的挂牌条件是不是放松了?具体时间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16 09: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申请挂牌的公司应当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制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明确股东人数已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证券且发行后证券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两种情形的监管要求。
针对《非公办法》施行前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出台相关审核指引。

-----问:挂牌条件里,与现行相比,是不是不再要求持续经营能力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系统公司莫非要改规则了?

2、待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配套规则正式发布后,凡是在境内注册的、符合挂牌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挂牌公司不再受高新园区的限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也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

----问:全国扩容难道还要等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配套规则正式发布

发表于 2013-12-16 10: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问题一,之前非公办法未明确超过200人的处理方式,此次明确后主要涉及该问题,而不是挂牌条件的问题。
问题二,自然就不是问题。肯定需要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具体的配套规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7 14: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持续经营能力要求没变,只是不对盈利状况进行限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5 16:28 , Processed in 2.375502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