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服务范围正式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已通过政府网公布了这一消息。新三板扩容的“靴子”终于“落地”了。 《决定》明确,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对此,证监会进一步解释称,待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配套规则正式发布后,凡是在境内注册的、符合挂牌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直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这对全国中小企业是极大利好消息。挂牌公司不再受高新园区的限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也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 同时,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多为中小微企业,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市场交易风险较大,更适合机构投资者而不是普通个人投资者参与。证监会也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 针对自然人投资者,将从财务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等三个维度严格准入条件,提高投资者准入门槛。但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发售的基金、理财产品等间接投资于挂牌公司。 新三板扩容一石激起千层浪。来自券商、基金业内的人士就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扩容为公募私募等资金管理机构带来的机遇、新三板自身发展面临的挑战展开热烈讨论。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新三板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未来新三板的市场参与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公募基金、VC/PE等机构有望从新三板大发展中分一杯羹。 对于转板制度,《决定》要求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就是要使得交易所市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之间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因此,按照《决定》的精神,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