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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305|回复: 4

请教:基金备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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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之前的PE基金按规模是否达到5亿,分国家发改委备案和地方管理部门备案;现在又都要求去基金协会备案;那之前发改委的备案管理还执行不?或者已在发改委备案的PE是不是要撤销备案,还是可以两个地方同时备案?感觉好折腾啊
发表于 2014-4-11 11: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问,私募股权基金到底怎么处理?是双重备案还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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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1: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PE的监管权已收归证监会了,但涉及发改委那边,还是要给点面子的,所以就没大张旗鼓的说取消发改委备案,或之前的备案作废

个人一点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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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5: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6月底,中央编办印发《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证监会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权,国家发改委则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要求两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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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5: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海角7号 发表于 2014-4-11 15:11
去年6月底,中央编办印发《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证监会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权,国家 ...

那个文件出来时讨论较多,具体发改委备案这块怎么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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