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3383|回复: 15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股份公司还需要评估吗?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4-4-17 16: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二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05)[失效]
第十七条 非公司企业按[url=]《公司法》[/url]改制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
第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
上面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这个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修改以前,整体变更时进行资产评估是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来做的。现在该规定已经删除了关于评估的要求,那公司整体变更时是否还要求评估呢?整体变更是否属于实物出资?



发表于 2014-4-17 16: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评估,你怎么知道公司现在的净资产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4-4-17 17: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乐罐 发表于 2014-4-17 16:53
不评估,你怎么知道公司现在的净资产呢?

进行审计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4-4-18 00: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以为是个小白问题,进来发现每天都有新知识啊。同求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8 09: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评估了,但不以评估的数据来整体变更,要以审计数据为准,评估报告只是证明公司的资产不低于审计报告的数据。换句话说,如果你公司的资产都已经老、弱、病、残,一评估,好家伙,原来账面1000元,折旧500元,净值就是500元了,现在评估值50元,你说说怎么整体变更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8 10: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限公司的折股依据是经审计的净资产,而不是评估后的净资产,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二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评估资料审核指引》的规定,有限公司在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可以进行资产评估,但由于变更前后虽然企业性质不同但仍为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9条及《企业会计制度》第11条的规定,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资产评估结果不应进行帐务调整。如果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帐务调整的,则应将其视同为新设股份公司,按《公司法》规定应在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发行新股上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9 20: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评估,但不一定要依据评估结果调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4-4-21 11: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4-4-19 20:48
要评估,但不一定要依据评估结果调账。

一直没有搞明白整体变更时评估的依据或原理是什么,以前只是因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里有明确要求,现在该规定修改后,对评估的要求取消了。便不知是否还需要做评估,评估的依据是什么?还望前辈指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22 11: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panyarn 发表于 2014-4-21 11:02
一直没有搞明白整体变更时评估的依据或原理是什么,以前只是因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里有明确要 ...

评估的原理就是看看审计值目前的公允价值是否有大变化,如果没有大变化,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那就用审计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12: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ayu1342 发表于 2014-4-22 11:05
评估的原理就是看看审计值目前的公允价值是否有大变化,如果没有大变化,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那就用审计值 ...

审计值不能证明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5 11:21 , Processed in 0.261160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