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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5997|回复: 8

跪求关于拟上市公司股份代持方面的政策法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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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8 23: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大侠,请问关于拟上市公司股份代持方面的政策法规有哪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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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1: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不允许代持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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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11: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想问问相关禁止的规定有哪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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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7: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知道,哪位大侠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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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21: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不准职工持股会、工会持股,证监会法律部有明确出文;
关于委托持股,其本身并没有受到公司法及其他规定的明文禁止。证监会主要从防范潜在风险的角度不允许委托持股。 因隐名股东与登记股东之间极易产生纠纷,可能导致股权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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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4 16: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证监会主要从防范潜在风险的角度不允许委托持股。 因隐名股东与登记股东之间极易产生纠纷,可能导致股权不稳定。有什么依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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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17: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发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应清晰,不存在纠纷。而存在代持的情况,股权不清晰,且存在潜在的纠纷。所以中国证监会严格禁止股权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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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01: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2005]第22号)第九条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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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08: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ongwei 于 2012-5-18 08:07 编辑

【按照以下司法解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代持(隐名股东)有法律依据(除非违反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但法律未规定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股东为他人代持股份、股票(没查到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若为有限责任公司,则会存在间接代持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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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2002rui + 2 + 2
DASHAN7601 + 5 +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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