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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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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10: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自行清算,公司法规定要通知债权人,探讨一下,如果某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是否还要通知该债权人;通知是否会引起类似“询证函”的后果。
发表于 2014-7-4 00: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通知内容是否存在或可以推定存在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不是必然导致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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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12: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优先考虑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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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1 22: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过诉讼时效不是只丧失胜诉权?债权还是存在的,理论上应该通知,通知后在分配时可以不分配而已。试想,如果有时效中断的情形而你公司不知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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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9 14: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一定要告知,通知的内容上可否考虑在告知公司清算事由的同时强调该债权已过时效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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