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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出题] 提供担保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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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4: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公司(深交所上市)发生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列情形,符合规定的是:
A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只须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B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只须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C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只需要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D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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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4: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ale 于 2009-11-12 14:43 编辑

考案例不是考法条,只有D、E对。
上述担保,都需要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ABC不对
股东大会审议中,只有C项按公司法的要求,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D、E,要求是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实践中按特别决议,高于法规要求,符合规定。


《深交所上市规则》
9.11        上市公司发生9.1条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创业板为3000万人民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本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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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5: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D 对,选项E是一般决议。
但是如果考虑创业板就没有选项对,其要求50%且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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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5: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D也是错的,不需要特别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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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0 15: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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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00: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全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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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23: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全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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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00: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全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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